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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褚澄现在能去的地方并不多,在没有新发现的情况下,貌似只有叶云川那边是他的落脚点。毕竟那是他穿书后才获得的居住点,与原主无关,倒不涉及个人隐私之类的事情。
褚澄没有报备行程的习惯,但是慕以风毕竟是带他进来的人,要是突然发现他不见了,估计会慌张。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,褚澄还是礼貌的在离开前跟对方说一声。
“你现在就要走?”慕以风十分不理解,“你现在要到哪里去?”
“我找到新的房子,这段时间打算在那边住。”
“你不跟我合租了吗?”
“我没打算退这边的房间。”褚澄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情况,万一原主突然回来了呢?他不好上来就把对方的家给霍霍没了。所以这边的房租他会照常交付,但是他是不会住在这里的了。
“你难道是嫌弃我了?”慕以风有些伤心了,“和我合租不快乐吗?我有什么地方你不满意的,你直接跟我说,我都可以改的。”
“不是你的问题。”
“可是我们都一起住了这么久……”慕以风依依不舍道,“虽然我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,但是这发生的太突然了,我还没做好准备。”
褚澄蹙起了眉头,他大概没想到慕以风是这样依恋型的人,毕竟对方看起来温柔阳光风度翩翩的样子,应当是幸福家庭长大的人,从小到大大概都没有受到过什么挫折才对。
慕以风的个人形象真的很好,他外形是大家喜欢的阳光男孩,发色似乎是刚刚新染的亚麻棕,发尾有点微卷,搭配着他白皙的肤色,就很有二次元男孩的感觉。
这样一颗毛柔柔的脑袋,就算是染了色,看起来发质依旧很好的样子。用一种不太恰当的比喻,那么顾斯砚看起来像高贵的杜宾犬,那么慕以风就比较像贵宾犬。
尤其是染色了之后,就更像了。
褚澄对狗狗的了解不多,也很意外自己竟然会在心里把这两人和狗对比到一起。他回过神来,就听到慕以风说道,“也许是你在这里住腻了,但是至少今晚住在这里吧?”
就算对方的样子很起来很可怜,褚澄也没答应:“不了。”
慕以风似乎是带着深灰色的美瞳,这样的美瞳也不知道在哪里买来的,看起来和眼球融合得很好,几乎看不出美瞳的边缘痕迹。亚麻棕的发色搭配着深灰色的眼眸,当然就像是画本里走出来的人。
“……那一起吃个晚饭吧?”慕以风可怜的说道,“现在也很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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