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这些百姓还把肥遗躲进去的井口给封住了,以为这样就能永世无忧,我父亲用内息感觉到肥遗还在寻城,可这里的地下溶洞互相贯通,暗河水路又复杂,他为了把这条肥遗驱杀,便留在了寻城,后来又入赘当了沈家的女婿。”
沈平抬头看着墨黑的洞顶上方,叹了口气:
“他和我娘到了不惑之年才有了我,可从小到大我都知道,他从未真心待过我母亲,也根本不在乎我,我在他眼里一文不值,他宁愿把引虫之术传给夏尘那个臭要饭的也不愿传给我!所以我……”
“所以你在师母病死后就离家出走!”
夏尘从瀑布顶端一跃而起,跳到沈平面前,他依然与重明鸟净浊保持着合神的状态。
沈平:“臭要饭的,你知道我四海为家那些年吃了多少苦,尊严被践踏了多少回!”
他走到自己女儿沈红云面前,右手抚摸着沈红云的脸颊,说:“幸好我遇见了你娘周青竹,这世上除了你奶奶,就只剩她最在乎我,她不仅愿意和我厮守终生,还把引虫之术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。她本该和我白头到老,死也要和我一起死,可她却想着把你从我身边带走!想让我一个人孤独终老!”
沈平越说越激动,抚摸沈红云的手逐渐用力,沈红云一把推开了沈平,举枪对准他,质问道:“父亲,从小到大我一直想问,母亲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才死的,为什么死时那么痛苦?你现在必须告诉我!”
夏尘:“周青竹想带红云走,是因为她发现你竟然在练禁术!还把抚安拿来做实验!”
远处的巽仔再次化为火焰变成溪边兽抚安,朝着沈平发出震天地的怒吼。
“有些畜生就是养不熟,脊柱朝天,说翻脸就翻脸”,沈平扯开胸前的衣衫,露出皮肤上巨型爪痕的伤疤。
他朝着抚安走去,右手变成一条白底红纹的长鞭,狠狠抽了一下抚安,这措手不及的攻击让抚安没反应过来,身上被抽出一道深深的血槽,鲜红的血液迸发出来。
沈平再次朝抚安挥去一鞭,被疾步挪去的夏尘用手刀挡下。
夏尘看着沈平怪异的右手,说:“是那只朱厌!”
沈平点了点头,说:“它被你们收拾得惨了点,不过还能用”
夏尘愤怒的大声喊道:“当初周青竹知道你用禁术把一个村子的人都拿来当做祭品,企图帮那只朱厌修仙,这才找我劝你回头,为了驱杀朱厌,我没了一条手臂,内息也几乎用尽,周青竹更是受了重伤……”
沈红云看着夏尘,眼含泪光的说:“夏叔,你是说我母亲是被朱厌害死的?”
沈平怒视着夏尘,激动地对沈红云说道:“你母亲就不该离开我,也不该找这个臭要饭的一起来阻止我!”
“好在我留了一手,早就给朱厌服了反噬丹……”,沈平把长鞭变回右手,手上依旧白底红纹,他痴迷的欣赏着自己的这只怪手。
天帝有碑,名曰琅嬛。先天地而生,备载世间万法,藏诸玉京,纵万古金仙欲求一观不可得。有妖号大圣,倒翻天宫,致天碑落人间……...
从饮下天狐血的那一刻起,夏目贵志的人生就狂奔向了一个难以预知的轨道。眷恋着现世人类的温情,亦珍惜着梦中妖怪的友谊,有时会分不清自己是那个杏色眼眸的天狐,还是辗转于收养家庭的孤儿。“如果是你的话,一定……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吧……”...
三国神将马超重生为北宋光禄大夫马植的二公子,年方三七;面如傅粉,唇若抹朱,腰细膀宽,声雄力猛,白袍银铠,形象帅呆;论武艺那可是天下第一。马超与名媛李师师相爱,以皇十四子徐王殿下的身份组建忠义靖国军抗金;北宋老臣李钢、童贯、宗泽、岳飞、吴玠、吴璘、韩世忠闻讯而聚。马超横扫女真,马踏蒙古,驱兵欧亚,建立起强大的炎宋帝国......
《我的秘密女友》作者:时旭|写的很不错,有恢宏的布局,也有精细的描写,让人看到了一部大作正在诞生,感觉这不是一部简单的小说,绝不是那种简单粗暴,仅仅又黄又暴力的那种,可以看出作者的立意决不肤浅,可以这么认为,这是一部难得的、花费了作者很大心血的作品。...
-“乌家与我李家几百年的历史,不是你才几十年的韩家想碰就碰的,他乌家可是有我李家兜底的,我李家背后也有乌家”-“乌大少爷,二少爷他要当警察。”“警察?可以啊,让他去吧,一点也不意外。”-“乌大少爷,乌小姐她她她······她说她要闯进影视。”“进吧,她四哥在,会护着她,暗中跟着她,保护好她,有任何意外,拿你是问。”......
初夏的一天傍晚,在江城河西区一座装饰低调的别墅内的草坪上聚集着许多俊男靓女,不时有侍者穿行其中,送上口味绝佳的香槟,而别墅外则停着一溜豪华跑车,彰显着这座别墅主人的尊贵身份。而在草坪尽头的小花园中,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正靠在一架秋千旁静静抽烟,不时抬头看着远处喧闹的人群,脸上露出落寞的表情。这男子叫宋自成,这座别墅的主人,而今天正是他28岁的生日,别墅内的男男女女正是为他的生日聚会而来,但宋自成却似乎兴致不高,被几个狐朋狗友灌了几杯之后,便索性躲到这里抽烟,享受着只属于自己的惬意时光。...